发表年份 | 统计对象 | 数字 | 全文快照 | 来源文献 |
1980 | 全国范围 | 为19,310万 | 1952年我国农业劳动力为17,317万人,占全国总人口的30.1%;1957年农业劳动力为19,310万人,占总人口的29.9%;1962年农业劳动力为21,278万人,占总人口的31.6%;1965年农业劳动力为23,398万人,占总人口的32.3%:1970年农业劳动力为27,814万人,占总人口的33.7%;1975年农业劳动力为29,490万人,占总人口的32.0%;1979年农业劳动力为29,425万人,占总人口的30.3%。 | 查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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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0 | 全国范围 | 占总人口的29.9% | 1952年我国农业劳动力为17,317万人,占全国总人口的30.1%;1957年农业劳动力为19,310万人,占总人口的29.9%;1962年农业劳动力为21,278万人,占总人口的31.6%;1965年农业劳动力为23,398万人,占总人口的32.3%:1970年农业劳动力为27,814万人,占总人口的33.7%;1975年农业劳动力为29,490万人,占总人口的32.0%;1979年农业劳动力为29,425万人,占总人口的30.3%。 | 查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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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0 | 全国范围 | 为21,278万 | 1952年我国农业劳动力为17,317万人,占全国总人口的30.1%;1957年农业劳动力为19,310万人,占总人口的29.9%;1962年农业劳动力为21,278万人,占总人口的31.6%;1965年农业劳动力为23,398万人,占总人口的32.3%:1970年农业劳动力为27,814万人,占总人口的33.7%;1975年农业劳动力为29,490万人,占总人口的32.0%;1979年农业劳动力为29,425万人,占总人口的30.3%。 | 查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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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0 | 全国范围 | 占总人口的31.6% | 1952年我国农业劳动力为17,317万人,占全国总人口的30.1%;1957年农业劳动力为19,310万人,占总人口的29.9%;1962年农业劳动力为21,278万人,占总人口的31.6%;1965年农业劳动力为23,398万人,占总人口的32.3%:1970年农业劳动力为27,814万人,占总人口的33.7%;1975年农业劳动力为29,490万人,占总人口的32.0%;1979年农业劳动力为29,425万人,占总人口的30.3%。 | 查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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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0 | 全国范围 | 为23,398万 | 1952年我国农业劳动力为17,317万人,占全国总人口的30.1%;1957年农业劳动力为19,310万人,占总人口的29.9%;1962年农业劳动力为21,278万人,占总人口的31.6%;1965年农业劳动力为23,398万人,占总人口的32.3%:1970年农业劳动力为27,814万人,占总人口的33.7%;1975年农业劳动力为29,490万人,占总人口的32.0%;1979年农业劳动力为29,425万人,占总人口的30.3%。 | 查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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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0 | 全国范围 | 占总人口的32.3% | 1952年我国农业劳动力为17,317万人,占全国总人口的30.1%;1957年农业劳动力为19,310万人,占总人口的29.9%;1962年农业劳动力为21,278万人,占总人口的31.6%;1965年农业劳动力为23,398万人,占总人口的32.3%:1970年农业劳动力为27,814万人,占总人口的33.7%;1975年农业劳动力为29,490万人,占总人口的32.0%;1979年农业劳动力为29,425万人,占总人口的30.3%。 | 查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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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0 | 全国范围 | 为27,814万 | 1952年我国农业劳动力为17,317万人,占全国总人口的30.1%;1957年农业劳动力为19,310万人,占总人口的29.9%;1962年农业劳动力为21,278万人,占总人口的31.6%;1965年农业劳动力为23,398万人,占总人口的32.3%:1970年农业劳动力为27,814万人,占总人口的33.7%;1975年农业劳动力为29,490万人,占总人口的32.0%;1979年农业劳动力为29,425万人,占总人口的30.3%。 | 查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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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0 | 全国范围 | 占总人口的33.7% | 1952年我国农业劳动力为17,317万人,占全国总人口的30.1%;1957年农业劳动力为19,310万人,占总人口的29.9%;1962年农业劳动力为21,278万人,占总人口的31.6%;1965年农业劳动力为23,398万人,占总人口的32.3%:1970年农业劳动力为27,814万人,占总人口的33.7%;1975年农业劳动力为29,490万人,占总人口的32.0%;1979年农业劳动力为29,425万人,占总人口的30.3%。 | 查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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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0 | 全国范围 | 为29,490万 | 1952年我国农业劳动力为17,317万人,占全国总人口的30.1%;1957年农业劳动力为19,310万人,占总人口的29.9%;1962年农业劳动力为21,278万人,占总人口的31.6%;1965年农业劳动力为23,398万人,占总人口的32.3%:1970年农业劳动力为27,814万人,占总人口的33.7%;1975年农业劳动力为29,490万人,占总人口的32.0%;1979年农业劳动力为29,425万人,占总人口的30.3%。 | 查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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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0 | 全国范围 | 占总人口的32.0% | 1952年我国农业劳动力为17,317万人,占全国总人口的30.1%;1957年农业劳动力为19,310万人,占总人口的29.9%;1962年农业劳动力为21,278万人,占总人口的31.6%;1965年农业劳动力为23,398万人,占总人口的32.3%:1970年农业劳动力为27,814万人,占总人口的33.7%;1975年农业劳动力为29,490万人,占总人口的32.0%;1979年农业劳动力为29,425万人,占总人口的30.3%。 | 查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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